绵阳市商业银行成立于2000年9月,是由中共绵阳市委、绵阳市人民政府领导、中国五矿集团战略持股的国有资本控股银行,2023年末资产总额2145亿元,资产规模位居绵阳市企业第1位,下辖成都、德阳、眉山、资阳、遂宁、南充、广元7家异地分行,营业机构覆盖绵阳各县(市)、区。
绵阳市商业银行坚守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本源,积极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,打造“在中国有声音、在西部有形象、在成渝双城经济圈有影响力、在四川有感召力、在绵阳有主导力”的现代化银行,为“加快建设中国科技城、全力打造成渝副中心”和助力绵阳实施“科技立市、产业强市、开放活市、人才兴市、生态美市”战略贡献了强大金融力量。
一、招聘原则
党管人才、标准统一、程序规范、公开公正、编制控制、择优录用。
二、招聘基本条件
(一)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,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和各项金融规章制度,无不良记录。
(二)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,其中,国内大学生需取得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,国(境)外留学生须取得教育部国外(境外)学历学位认证。
(三)具备市场意识与风险意识,拥有团队合作精神,认同绵阳市商业银行的发展战略和企业文化,愿意在金融领域长期发展。
(四)品貌端正,形象气质佳,亲和力强,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,具备健康良好的心理素质。
(五)符合绵阳市商业银行履职回避的有关规定。配偶、直系血亲、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是绵阳市商业银行员工的,不得报名同一机构、部门。
(六)无经商办企或在其他单位兼职的情形(如存在经商办企行为,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或注销手续将作为录用前提条件)。
(七)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报考:
1.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;
2.曾被开除公职的;
3.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;
4.曾受党内严重警告、行政记大过及以上处分的;
5.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;
6.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。
三、招聘岗位及任职要求
四、用工性质
本次招聘岗位均为合同制,与绵阳市商业银行签订劳动合同。
五、多元福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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